1.上海市剑道运动协会注册团体单位、各地各级剑协及所属团体、受到邀请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组队参加;
2.本次比赛仅接受团体名义报名;
3.境外代表队请提前联系上海市剑道运动协会;
4.参赛选手段位介于初段至五段(少年组无限制),参加赛前考段,但未能通过初段审查的报名者无参赛资格;
5.少年组参赛人员(包括替补选手)报名费用RMB 50元/人;
6.成年组参赛人员(包括替补选手)报名费用RMB 150元/人;
7.上海市剑道运动协会帐号:工商银行长桥支行 1001299309014404656(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人)
一、报名办法、必要文件
1.各代表队回复比赛邀请函,确认参赛与否;
4.各代表队参赛费;
5.各代表队领队、教练、选手正面免冠彩色数码报名照1张,照片文件不小于200K,分辨率不低于120dpi,背景为白色;每张照片名称必须修改为职务与姓名的形式(例如 【领队:张晓明】);
6.以上2至5项文件,各代表队于2012年6月9日之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gumin@sh-kendo.org.cn;比赛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日期为准,逾期恕不接待。外地代表队的《免责声明》及参赛费最迟于比赛开始前递交;
二、欢迎会
1.欢迎会包含2012年第二届上海市剑道冠军赛技术会议及抽签仪式;
2.各代表队领队务必出席,因故无法出席的,必须指定一名代表出席;
3.欢迎会时间:2012年6月16日晚 18:30开始;
4.欢迎会地址:(另行通知);
5.各代表队免费参加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额外参加者每位100元;
三、赛场纪律
1.赛事管理
1) 本次比赛严格实行赛场管理制度,比赛区域仅限参赛选手、裁判、官员及工作人员通行;
2) 本次比赛严格实行赛程时间管理,非大会原因而缺席的团体或选手,即视为弃权;各项比赛开始前,预留1分钟等待,超时未就位的即视为弃权;
3) 本次比赛不接受临时组队;
4) 本次比赛除开赛前例行检查选手器材与护具外,大会还将随机检查参赛选手的比赛器材,如有违反FIK比赛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条例处罚;
5) 男子成年选手不允许穿戴白色护具;
2.领队制度
1) 各代表队必须设立专职领队1名,本次比赛不接受无专职领队的代表队报名。比赛报名缴费、赛事抽签、午餐认领、选手出场、事务协调等相关工作,将直接与各团体领队联络;
2) 因领队失职导致本队无法按时出场或其他影响比赛进程的,组办方将直接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3) 抽签时,若有领队因故缺席,须指派代表参加;
四、竞赛规程
1.为节约成绩记录时间,提高比赛效率,组办方可能在晋级表上对各团体代表队名称稍作非原则性修改。
2.本次比赛采用国际剑道联盟竞赛规则;设立少年组比赛、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及女子团体五项;
3.少年组比赛
1) 少年组范围是小学、初中、高中选手;
2) 少年组以5人制团体赛进行;每队按照年龄、段位排序;原则上小学2名、中学2名、高中1名;
3) 少年组团体赛允许男女混合编队;可有1人作为替补选手,不限性别;
4.男子团体赛为5人制,女子团体赛为3人制;男子团体最多可有2人做为替补选手,女子团体最多可有1人做为替补选手;
5.男子团体队出场人数不得少于3人;女子团体队出场人数不得少于2人;
6.当团体赛选手不足,该队可在大会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组办方提出邀请其他选手加入本队的申请,获组办方批准后自行调配。但邀请人数男子不超过2名,女子不超过1名;组合队的名称自行商议决定后上报组办方;
7.每支男子团体队伍,可获得2个男子个人赛名额;每支女子团体队伍,可获得1个女子个人赛名额;
8.个人赛
1) 每场比赛时间为4分钟(少年组比赛为3分钟),三本胜负;
2) 如果平局,则进行延长赛,延长赛1分钟,一本胜负;
3) 如果再平局,则裁判【判定】胜负;
4) 个人半决赛、决赛的延长赛没有时间限制,一本胜负;
5) 个人比赛第一轮开始即采用直接淘汰制;
9.团体赛
1) 每局比赛时间为4分钟(少年组为3分钟),三本胜负;获胜局数多的为胜出;
2) 如果两队胜负局数出现平局,则按得本数多者胜出;
3) 如果两队得本数依然相同,则进行代表战;
4) 团体赛代表战按照大会个人赛执行;
10. 比赛进程
1) 团体赛出赛次序在第一轮赛事中不能更改,第二轮赛事及余下赛事均可以转换次序(仅限已登记选手及后备选手)
2) 团体赛如更改选手出场次序的,须在该队上一场比赛结束时,立即递交给大会,否则将自动延续使用原出场阵容,不接受临时更改;
3) 各团体队开赛前,请复核本队出场次序,如有错误,请立即告知大会;
4) 后备选手只能顶替同队任何一个选手因伤退出比赛的位置;而该队的出场次序在更换选手其间亦不能更改(例如:负责大将的选手受伤,后备选手只能取代大将的位置)
5) 每位选手,不论作为正式选手或后备选手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参加一个代表队;如有违反,当即取消该名选手、被代表队伍的比赛资格;
五、奖项与名次
1.本次比赛各小项均设冠军1名(队)、亚军1名(队)、季军2名(队),颁发奖杯奖牌和奖状;
2.团体赛的16强队伍,每队评选“敢斗奖”1名,颁发奖牌奖状;
3.少年组比赛选手获得的名次,按上海市市级运动会有效成绩备案;
4.本次比赛同时遴选优秀选手代表中国参加7月的国际武术博览会;
六、其他
1.组办方欢迎各地具备执裁能力的有段者参加本次比赛裁判工作;请提前联络上海市剑道运动协会;
2.各代表队物品请自行妥善保存,大会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3.外地参赛队可住宿在华东师范大学推荐的校内“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内有标准房98间,经济房68间。学校会为大会预留住宿房间,有订房需要的请在报名表内注明(具体手续自理,大会协助预留)
网址:http://www.huashen-ecnu.com:8080/lxsgy.jsp
七、大会组委会保留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
大会组委会
2012年3月16日
2012 年上海剑道段位审查会
一、 2012 上海剑道段位审查会
1.段位审查会日期与地点:
1) 日期:2012年6月16日(周六)
2) 时间:上午8:30~下午12:30
3) 地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体育馆
4)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2.当日安排

※以上活动安排可能根据当天情况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