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本市范围内的剑道活动。按照上海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举办剑道比赛及活动,传播剑道文化,增进与国内外和地区各剑道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各类、各级剑道竞赛、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会员与协会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增进剑道爱好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三)拟定本市有关剑道运动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竞赛制度,并报请上海市体育局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组织本市剑道文化的挖掘整理,开展本市剑道运动的科学研究,促进剑道运动文化建设和科技化发展进程;
(五)宣传和推广剑道运动知识,大力发展剑道事业,促进剑道运动的普及与提高。
(六)培养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参加国内外比赛。
第二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组织举办各项剑道训练、比赛、业务交流、技术咨询、培训、等级认证及各类活动;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职能。
第三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