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道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中國武術協會
二、承辦單位:上海市體育總會
三、協辦單位:上海市劍道運動協會
四、競賽日期:2012年7月7日-12日
2012年第十一屆上海國際武術博覽會排程(暫定)
比賽場館:東方體育中心
比賽時間:上午9:00開始 下午14:00開始 晚上18:30開始
五、競賽地點:中國上海東方體育中心
“海上皇冠”——東方體育中心
上海東方體育中心,別名“海上皇冠”,位於上海浦東新區的綜合性體育場館,與黃浦江渾然一體,每座體育場館都規劃在江邊的人工湖畔遙相呼應,有著鮮明的濱江水岸景觀。
上海東方體育中心共包括一座1.5萬人的主體育館,一座副體育館,一座5千人的游泳館和5千人的室外跳水池,總投資約20億元人民幣,於2010年底竣工,該場館成為2011年上海世界游泳錦標賽主場。
上海東方體育中心可滿足如NBA季前賽、世界花樣滑冰賽、男籃世錦賽、排球世界盃、世界羽毛球賽、體操世錦賽等20多項國際綜合賽事和單項最高級別賽事的功能需求。
東方體育中心鳥瞰
海上皇冠——上海東方體育中心
劍道賽場
六、競賽項目:少年個人(表演賽)、男子個人、女子個人
七、參加辦法:
1.各國家和地區練習劍道的個人均可參加;
2.參賽選手須擁有劍道段位;
3.每個國家/地區參賽選手不超過10人;
八、競賽辦法
1.本次比賽採用國際劍道裁判規則,設立少年個人(表演賽)、男子個人、女子個人3項;少年個人賽是指小學、中學、高中年齡段選手;
2.比賽場地採用11米×11米的正方形規格;
3.每場比賽時間為4分鐘,少年組比賽為3分鐘,三本勝負;
4.各項比賽先進行小組賽,再進行單敗淘汰賽;
5.小組賽為每3人成一組,迴圈比賽,以勝出場次多者晉級;
6.如果每場雙方勝負本數出現平局,則進行延長賽,延長賽2分鐘,一本勝負;如果再平局,則裁判【判定】勝負;
7.如各人勝場數相同的情況,則以得本數多者勝出;如得本數再相同,則重新進行一輪比賽,直至決出晉級者
8.四分之一賽至決賽的延長賽沒有時間限制,一本勝負;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
1.個人賽冠軍、亞軍、季軍(2名)頒發獎章;
2.大會另設立“敢鬥獎”,上述獎項從晉級16強的選手中產生;
3.大會只對獲冠軍、亞軍、季軍的運動員以及獲敢鬥獎的運動員舉行頒獎儀式;
十、報名
1.參加本屆比賽的運動員須按要求準確無誤的填寫報名表,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或信函方式發送至第十一屆上海國際武術博覽會組委會業務部;
2.各代表隊領隊、教練、選手提交正面免冠彩色數碼報名照1張,照片檔不小於200K,解析度不低於120dpi,背景為白色;每張照片名稱必須修改為職務與姓名的形式(例如【領隊:張曉明】);
3.第一次報名:規程發佈之日起即可報名(提交人數及項目);
4.第二次報名:2012年5月20日前(提交參加者姓名及詳細專案);
十一、經費:
1.參賽隊旅費自理;
2.報名費每人250元人民幣;
3.包乾費每人900元(含酒店,用餐,機場至酒店巴士接送,酒店至賽場巴士接送,酒店按標準房價計算)由組織委員會統一接待(如有特殊要求,價格另定)請提前告知確切房間數;
十二、其他事宜
1.參加大會活動(含比賽)人員自行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大會期間出現傷病等問題,均由各代表隊和個人負責;
2.有宗教信仰的運動員請提前告知組委會相關條件;
十三、本規程解釋權歸第十一屆上海國際武術博覽會組委會。
十四、籌備委員會地址:中國上海市南京西路595號
電話:(021)62153599 (021)62533582
電傳:(021)62533582
郵編:200041
E—MAIL: guyi@sh-kendo.org.cn
附件: 邀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