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赛报名
1. 本次比赛报名截止时间是2014年10月15日0点前,组委会以收到表单数据和应付费用为准,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大会现场不接受现金支付。逾期未能完成报名手续的,按不参加论。
2. 各省队参赛人员须提供个人照片。要求为2寸比例免冠正装报名照,浅纯色背景。不符合制证要求的照片或不提交照片的,按不参加论。
3. 各省队报名时提交的文件有:
(1)参赛报名表;
(2)参赛人员照片(文件名为职务+姓名,例:选手-王强);
(3)参赛队员(含替补队员)身份证扫描件(清晰照片亦可)、非本地队员另须本人暂住证扫描件(清晰照片亦可);
4. 大会将对参赛选手的代表资格进行抽查或接受申诉。经核查确系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和已获成绩。
5. 各省、直辖市、各自治区、解放军队、前卫体协、行业体协、港、澳、台最多可报男子团体2队,女子团体2队。主办方可增加男女各一队。
二、 报到、检录
1. 各省队领队应于2014年11月28日(周五)抵达指定宾馆,向组委会报到。裁判员最晚应于2014年11月29日(周六)12:00向裁判长报到并参加裁判会议。
2. 本次比赛采用电子检录方式,过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录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队伍,即视为弃权。
3. 各省队务必妥善保管参赛证件。遗失、损坏证件的,必须重新补办,补办费人民币100元/张。
三、 竞赛细则
1. 个人赛每场比赛3分钟,决赛5分钟,采用单败淘汰制进行比赛。规定时间内不分胜负的,进行延长赛,延长赛不限时间,一本胜负。
2. 参加男子团体赛的队伍分为8个小组,参加女子团体赛的队伍分为4个小组。团体赛每局比赛时间3分钟,决赛5分钟。
3. 小组赛时每队都根据抽签结果与相邻的2支队进行且只进行一场比赛,每组前2名出线.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
4. 团体赛晋级为淘汰赛后,每场比赛可更换队员(仅限经检录的选手)。领队或教练必须在开赛前5分钟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表(附录)至工作总台,书面文字必须字迹清晰,表格自备。
5. 领队或教练有召集本省队队员的责任。应上场比赛的选手,非大会原因不准时就位的,工作人员预留1分钟等待,过时仍未就位的,即视为弃权,对手2本胜出。
6. 内场比赛区域仅限将要比赛的选手进入,候场运动员请在等候区待命。当次比赛完成后,选手须离场至候场区,直至下一场比赛开始。领队或教练应随时了解赛事进程并妥善安排本省队作息,以免影响本省队成绩和赛事进程。
四、 服装及器材
1. 为保证比赛有序进行,本届全国剑道锦标赛比赛器材检录分为三个时段
11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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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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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选手器材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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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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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选手器材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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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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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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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选手器材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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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领队、教练参加临场指导,必须穿着西装、白衬衫(男女均须)。
3. 比赛中选手需要更换器材的,最长限时5分钟。过时仍未就位比赛的,即视为弃权,对手2本胜出。
五、 赛风赛纪规定
1. 赛场各区域全程凭证出入,各省队参赛人员须随身佩戴证件。通行权限按照证件上颜色区分方案实施。赛场工作人员有权核查证件;如遗忘携带,由其他人员代为传递,不可擅自入场。
2. 本次比赛内场区域除组委会授权外,均不得悬挂各类旗帜、横幅等物品。
3. 开、闭幕式列队时,请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排列。列队时,不可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开幕式后即将上场比赛的选手,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赛事进程。
4. 参赛时,选手及相关人员须听从大会及工作人员安排,不可拥堵通道或进入禁行区域。破坏大会秩序,影响赛事进程,经劝说无效的,取消比赛资格。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六、 其他
1. 大会11月29日(周六)晚举办欢迎会,各省队领队、教练免费参加;非上述职务的参赛人员参加者,按100元/人收费。
2. 为提高赛场气氛,大会为各省队统一制作助威刀旗,位列场馆大厅外楼梯两侧,制作费为100元/面。
七、 赛事咨询与联系
1. 组委会咨询邮件 zixun@kendo.org.cn ,各参赛省队有关咨询、答复、回执等,均以邮件形式确认。
2. 登录www.kendo.org.cn/zixun赛事官方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八、 未尽事宜,大会将现场处理并通知各参赛团体领队。
2014全国剑道锦标赛组委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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